
国家环保局 HT/T18-1996《小型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, 废弃物由人工投入炉本体一次燃烧室,自动温控开启一次燃烧,根据燃烧三T(温度、时间、涡流)原则,在炉本体燃烧室内充分氧化、热解、燃烧。焚烧产生的烟气进入二燃室,烟气中未燃烬的有害物质在二燃室中进一步销毁。 设计寿命:焚烧炉可满足全天候作业的需要,可连续运行和间断运行,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,设计寿命大于10年。 炉本体外壳为钢结构,内壁为不同性质的耐火浇铸材料,内层为耐高温浇铸料,可耐1790℃的高温,中间为轻质耐火材料,既可保证内有足够的燃烧温度,又可保持外壳低温,以防烫伤,耐火材料为整体浇铸,不易脱落,不易腐蚀。